April 28th, 2013[原创]对照朱令案的人和事,觉得外人对中国人的分析是丝丝入扣。
传说中的兰德公司对中国人的研究,姑且不论是否是他们写的。对照朱令当事人,我看人家说的没错。
先跑题说说朱玲的姐姐,当年挺漂亮一姑娘,一个人在山上乱跑,你以为这山是你家的后院?
本人当年上学的时候在北京实习,想去香山,结伴大半个班的兵力,大部分是男生。走在山路上,山风一起,涛声呼啸,连男生都手里拿着棍子啥的。(二流学校出社会老油条,呵呵)
所以,朱玲的姐姐出事儿,实在是她父母对孩子教育欠缺。朱令也是一样,上大学就老实念书呗,非整那没用的古琴啥的,又社交活动繁忙,其实会《广陵散》,又有神马用???当年蔡文姬懂得不比你多,身份是否比你高贵,那又如何?身置乱世,颠沛流离。能否主宰自己的命运?
况乎,有眼不识泰山,经常社交晚归,搅了贵族大小姐的清梦。呜呼,铊毒陷害,几近废人。
废话就说到这。
以下是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4473/201304/20812.html?page=1#mark
节选,深有感触,节选在此:
一、 中国人不了解他们作为社会个体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普通中国人通常只关心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而不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基础之上。中国人只在乎他们直系亲属的福址,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所遭受的苦难则视而不见。
毫无疑问,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道德观势必导致自私,冷酷,这种自私和冷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二、 中国人是世界上少数没有信仰的可怕国家之一。
中国人没有自己的信仰,这导致自我泛滥,缺少约束,缺少统一的精神支柱,他们没有统一规范的道德意识和真理意识,每个人只相信他自己,每个人按自己的意志确立行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行为的道理,这导致中国人在各个行业和生活领域中没有统一意识。
由于缺乏信仰,中国人没有罪恶感,没有亏欠和内疚感,只要犯罪不被知道,就是无罪,这导致中国人在内部矛盾分歧时,在人性中的残忍和冷漠,纵观中国整个历史,最残忍的争斗和屠杀都来自于他们内部自己。
三、 中国人所说的政治除了欺骗和背叛没有其它东西。
中国从来就没有成为一个法制社会,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守法行为格格不入。中国人老想走捷径。他们不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即成就来自于与努力工作和牺牲。在中国,人情高于法律,导致一代又一代人在徇私枉法贪赃受贿的社会不公正和法律不公正中互相效法模仿,徇私枉法成为中国人的传统。在中国,政治斗争是罕见残酷而无情的,政治斗争让中国一代一代人失去人性。
四、 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
中国人倾向于索取而不给予。他们需要明白一个道理:生活的真谛不在于你索取多少而在于你能给予社会和你的人类同胞多少。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中国人普遍不懂得如何为了个人和社会的福址去进行富有成效的生活。
这 个应受谴责的习性使得中国人生来就具有无情和自私的特点,它已成为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没有勇气追求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首先,他们没有从错 误中筛选正确事物的能力,因为他们的思想被贪婪所占据。再有,就算他们有能力筛选出正确的事情,他们也缺乏勇气把真理化为实践。
五、 中国人的价值观建立在私欲之中
由于在贫穷的环境下生长并且缺少应有的教育,大多数中国人不懂得优雅的举止和基本的礼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着装笨拙粗鄙却不感到害羞。他们在青少年时所受的教育就是如何说谎并从别人那里索取,而不是去与别人去分享自己的所有。
六、 中国人的生活思想还停留在专注于动物本能对性和食物那点贪婪可怜的欲望上。
中国人对于生活的平衡性和意义性并不感兴趣,相反他们更执迷于对物质的索取,这点上要远远胜于西方人。大多数中国人发现他们不懂得"精神灵性","自由信仰"以及"心智健康"这样的概念,因为他们的思想尚不能达到一个生命(补:即肉体和灵性的并存)存在的更高层次。
中国人追求腐化堕落的生活,满足于自我生理感官需求,他们的文化建立在声色犬马之中: 麻将、赌博、色情、吃欲、贪欲、性欲无不渗透在他们生活和文化中。
七、 失败的中国式教育
在中国人的眼中,受教育不是为了寻求真理或者改善生活质量,而只是身份和显赫地位的象征和标志。中国的知识分子从别人那里得到尊敬并不是因为他们为了别人的幸福做过什么,而只是因为他们获得占有了相当的知识。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只不过是一群仅仅通晓考试却从不关心真理和道德的食客。
中国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帮助社会改善总体水平,而是为统制阶层和少数富有阶层服务的。中国的政府部门总是引以为豪的标榜自己是人民的这个,人民的那个,但没有一个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唯一服务的对象就是他们自身集团的利益。
April 28th, 2013 at 6:09 pm
标题:有网友评论清华大学:
全国投铊量领先的清华大学从未改名! 还是原来的配方 还是熟悉的味道 铊—你值得拥有! 龟缩不息,厚颜载铊! 百年铊校,良心品质!百年铊校,开辟投铊新时代! 中国好室友 百年清华 为铊代言! 每天一支普鲁士蓝, 爸爸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u]
April 28th, 2013 at 7:48 pm
标题:猛人辈出,看蛮族勇士狂斥铊党
微薄节选:潘峰啊,临下班前再谈个心呗。你一贯自诩金融奇才,其实略等于金融白痴啊。本质上你就是个书呆子啊。除了被铊党牵着鼻子走,你这辈子可以说是一事无成啊!按贵司上下对你的评价,你连鼠标右键功能都不会用啊!出来揭发铊党吧!这甚至算是你这辈子唯一能干成的事了啊!
http://weibo.com/whatlaw
April 28th, 2013 at 7:52 pm
标题:蛮族勇士讨铊党檄文:复仇之剑——关于朱令案的最后声明
http://www.tieku001.com/563578/1.html
一开始,我并不想深度介入朱令案。06年这个案子在天涯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为了事业转型焦头烂额,仅仅只是做了一轮围观党。现在这个事情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我打开各种文章一看,全都是06年的旧文章啊!敢情7年过去了,这个事居然一点进展都没有啊。7年前的文字,拿到今天来看,居然一点都没过时啊!一群女生,联手毒杀另一群女生,然后冷静的清洗和丢弃证物,和某几个班干部联手封锁消息。想一想都令人毛骨悚然。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班集体啊?
我的朋友老杀06年曾经介入天涯骂仗,被封了好多个ID。他当时叫了我无数回,邀我一起打铊党。我全都拒绝了。老杀当年曾经感慨,这是他网络大战中的第一憾事,竟能让铊党完全的占了上风。4月初上海投毒案出来,唤醒了大众关于朱令案的回忆。有一天,我突然就看到,潘峰和王琪夫妇,竟然都在基金界!竟然都在广州基金界!潘峰竟然还能当上易方达的基金经理!这真是天赐的机会啊!王琪与朱令同宿舍,潘峰则是当时的班支书。这两人在事中事后,为了掩盖案情引导舆论,无所不用其极。手段之丰富,让我叹为观止。但是,既然你们现在进入了基金领域,那这个游戏的玩法,就不再是你们熟悉的玩法了。从这一刻开始,你们要跟着我玩!你们要跟随我的玩法了!在这个领域,你们基本上等同于白痴啊。你们以为窝在象牙塔里写了几份报告,看了几年K线,就是投资人了吗?你们甚至连投资的大门,都没摸到呢!现在这一仗,就由我来和你们打。
作为一个曾经的法律人(当然我现在仍以法律人自居),我深知法律的边界。我相信,在我这个微博里留言痛骂我是文革余孽的人,对隐私保护的理解,一定不比我更深。然而,在此事上,我未使用过任何隐私性材料。潘峰的职业信息是必须公开的,易方达基金的所有投资信息也是必须公开的。我做出的所有结论,都基于易方达以及相关机构的公开财报。我为我就潘峰和易方达基金说出的所有言论负全部法律责任!
唯一可争议的,是随手拨行动。很多人,包括很多声称是老杀粉丝的人,厉声指斥我发起的这个随手拨行动。他们认为我干扰了一个无辜的公司。我在此摆明我的态度:我认为在此事上,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在朱令案只剩下最后一年追诉期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当事人。?所有声称要中立、要冷静、要幻想司法机关介入、要静待追诉期慢慢过去的人,都是帮凶。绝无例外。
很多人摆出一副中立者的模样,教训我说:老蛮,你怎么能这么无耻!你怎么能将对铊党的仇恨,引导到易方达身上?易方达完全与此事无关啊!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有什么个人目的。我现在告诉你们,我的个人目的就是要让行恶者付出代价。我不知道正义是否可以得到伸张,我不知道光明是否可以驱散黑暗,我不知道当明天到来,当太阳升起,朱令的冤屈是否已经昭雪。我只知道,这世上总得有人挺身而出。我知道这世上,好人未必有好报,我自己也不是好人。但我绝对不信,坏人,就一定能得到好报。
我且在此直言我现在的意图:易方达,你必须处理掉潘峰。你因为恶性债券案而陷入全面的资金链断裂危机,你面临的赎回压力超过百亿,但是你所有的基金都处于满仓状态。为了应付赎回,你必须卖出你手上的垃圾股。现在整个珠三角至少10票以上的人马,在对你虎视眈眈。你可以试试公开市场,做空压力会让你瞬间崩溃。台底交易你也绝对不用再指望,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个唯利是图的资本市场上,绝对不会有人再站在你这边。在你的头顶,天网已经罩下,只等着你最后注定无效的垂死挣扎。
然而,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你仍然死保潘峰。你仍然在死保这个铊党的死忠分子。你无视汹涌的民意,你无视随手拨行动,你无视陷入瘫痪的客服部,你无视广发基金第一时间就处理掉王琪的样板,你无视整个基金都要崩溃的厄运,你就是要死保潘峰。我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莫非你们真的没有资金压力了吗?你们真的撑得住吗?昨天我用了一个下午来验算,我的结论仍然是:易方达,你们正在义无反顾的走向悬崖。
你本来可以干得多漂亮啊。你本来可以迅速的让潘峰停职,然后你第一时间发出公告:潘经理因为个人诚信问题,正在接受公司内部调查,具体调查结果容后再述。你将赢得多么漂亮啊!你原本面临的赎回问题将瞬间得到解决。将会有无数国人对你感恩戴德,并将自己的血汗钱投入贵司,任由你们肆意的浪费。但是你们就是要死保潘峰,就如同潘峰是你们的衣食父母!就如同潘峰一走,易方达就会瞬间破产!就如同你们最熟悉的逻辑:不与民意对着干的基金,不是好基金!
?然而,到现在,你们已经没机会了。你们来不及了。这个事情的发酵程度之快,将远远超出所有人的预料。你们的赎回压力将以几何速度倍增,你们的公开销售渠道又被随手拨行动堵死,而你们的私下销售能力在目前而言,略等于零。你们注定得不到资金补充,却又要应付暴涨的赎回压力,这是无解的死循环。你们最终只能抛出基金重仓持有的那些垃圾股,到那个时候,你们将会遭遇到全国所有资金的围猎。所有人都会闻风而动,分享你这块愚蠢到惊天动地的大肥肉!这几乎已经是注定了的结局。
我且把这篇长文,当成是我关于此事的最后声明。从现在开始,此事已经不再由我主导,而由各位国人,各位因为朱令的惨情而眼含热泪的国人,你们来主导。你们可以继续拨打易方达的热线电话:4008818088。你们可以掀起全国范围的易方达基金赎回浪潮。你们可以联手将潘峰的职业生命彻底毁灭。
我不知道正义是否能真正到来。我也不确定,我们今天的所作所为,是否就是替天行道。我只知道,总得有人付出代价。如果不能将他送进监狱,那就将他赶出职场,彻底结束一个人从事了11年的事业!这把复仇之剑已经铸成,我将它交到各位手中。如何使用,就看各位的抉择、热情、毅力、决心,以及勇气。各位朋友,你们之前从未掌握过任何主动,而这一次,你们将掌握前所未有的主动。时机稍纵即逝,你们此刻付出的努力,将注定改变中国!
April 28th, 2013 at 9:10 pm
标题:可怕
这个人没有任何证据,就随意地煽动群众将一个局外人(潘峰是男生,应该很难去女生宿舍数次投毒吧?)的任职公司引入巨大的危局,从而严重地损害那个公司所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连同潘峰本人的职业生命。
也就是将报复随意的扩展到了铊案的嫌疑人孙维的同宿舍女生,或者帮凶,或者同党,的老公,的公司,的客户,无需任何证据。他就是法官和行刑队。他拥有这样的杀伤力的同时,其假定是他拥有上帝那样洞察一切的眼睛。
April 29th, 2013 at 7:47 am
标题:朱令室友王琪,还要沉默多久?孙维金亚是共犯(转自天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4e57c970101hego.html#bsh-24-225040484
April 29th, 2013 at 8:21 am
标题:只能解释为民意的审判,
似乎闻到了巴士底狱的气味。
April 29th, 2013 at 10:43 am
标题:民意转向只是一夜之间的事。大阿哥有能力控制乱局吗?现在的中国,有点象77年前后的局面,需要老邓似的政治强人跳出来破局。
April 29th, 2013 at 2:17 pm
标题:更可怕的是
老狼再替人讲话,也很快会有鼻子有眼的成了下毒的共谋了
April 29th, 2013 at 5:23 pm
标题:我支持重新审理
因为有太多的疑点。但反对无证据陷人入罪。
April 29th, 2013 at 7:55 pm
标题:这是一个理性态度。但没有一定力量的“push",有关部门很难重起法律程序而试图推翻自己当初那个不透明的结论
April 29th, 2013 at 8:39 pm
标题:说老实话,我不乐观
一方面,push的力量有许多不理性的成分,增加了让上面排斥的心理;另一方面,利益或者面子大于民意,上面没有非重审不可的理由,拖下去你照样没辙。
April 29th, 2013 at 8:45 pm
标题:前者因素存在,但公安机关更有理由比较透明公布第一次的审理过程
第二个因素,当然也看是否对高层能产生很大震动,责令有关部门公开透明解释第一次侦讯过程及结论,以及公开声明是否考虑是否再审。但即使再审,给有关嫌疑人定罪的可能恐怕很低了
April 29th, 2013 at 9:01 pm
标题:所以,重审的结果,对上面而言
既无法满足民意(找出真凶定罪),却可能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都扯上X总了,只要一动,人家就会想:你想干什么?除非迫不得已。但是现在这个“迫不得已”从哪儿来?
April 29th, 2013 at 9:14 pm
标题:上层对形势的了解非常清楚,参见 王岐山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
http://book.hexun.com/2012-12-11/148882215.html
April 29th, 2013 at 9:42 pm
标题:说得好,赞一个!" 现在这个’迫不得已’从哪儿来?".室友邮件是有效证据,完全能找出真凶."都扯上X总了",不能动!
April 29th, 2013 at 9:54 pm
标题:他是"产生很大震动"的,你家老大跟你的心情是一样的.可是可是可是,无可奈何啊!苦哇苦…
April 30th, 2013 at 5:42 am
标题:什么室友邮件?
我怎么没看到任何有效证据?
April 30th, 2013 at 8:54 am
标题:重要的邮件:黑来的孙维与当年清华物化二班密友间往来的邮件,孙维写给寒林,高非,金亚,王琪,谢飞宇
以下是从北美华人e网#朱令铊中毒案#的讨论帖中复制来的,是黑来的孙维(现已改名孙释颜)与当年清华物化二班密友间往来的邮件,原邮件内容为英文,网友已将其翻译成中文。孙维写给寒林,高非,金亚,王琪,谢飞宇:
http://www.haiguinet.com/forum/viewtopic.php?p=2029462
April 30th, 2013 at 9:10 am
标题:天涯11年曾经有过一次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北美的网友拿着这份数据,把当年05年底至06年初的相关人士的马甲都扒出来
天涯2011年曾经有过一次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据说有大约4000万用户的密码等信息被泄露了。
北美华人网的网友拿着这份数据,把当年05年底至06年初热议这件事情时候的相关人士的马甲都扒出来了。(求一个北美扒这事情的地址,谢谢。)
拿着这份确认的马甲名单翻回去看孙维的言辞,着实令人胆寒。。。
(孙维声明这个主账号在0506年的时候应该除了发主贴,没有其他发言。)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113009-1.shtml
April 30th, 2013 at 9:22 am
标题:[转帖] 请大家关注:朱令案件有一点小小的惊爆[已扎口]
[转帖]
请大家关注:朱令案件有一点小小的惊爆[已扎口]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51293-1.shtml
http://tieba.baidu.com/p/2292538502
April 30th, 2013 at 9:35 am
标题:孙维马甲发言大全
被泄露了密码等信息的孙维马甲发言大全: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113009-1.shtml
April 30th, 2013 at 10:00 am
标题:[转帖]海归网hlp的帖
[转帖]海归网hlp的帖:
通过孙维等信件看作案动机及团体心理支撑
http://www.haiguinet.com/forum/viewtopic.php?p=2029651
*********************************************************
我曾经在美国法庭里跟踪了半年。我多次在美国的法庭上亲眼目睹,网上的有效证据一样的可以办案子,打赢官司。室友和孙维的来往信扒出来了,这些Email是有效证据。
完全不用19年前的证据办案,新的证据是有的,这Email就是有效证据,足够充分了。
在法庭上, 保存完好的这英文的\"室友和孙维的来往Email\"是有效证据,如果在美国,没什么好说的,完全打赢这一场官司。
April 30th, 2013 at 11:28 am
标题:这些都不是什么“有效证据”
首先,这是非法取得的证据。如果是在美国,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被使用。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如何。但至少有一个问题:你如何证明这些email是真实的?
其次,即使这些通信是真的,这些通信充其量证明了孙维组织了这次挺孙的行动,但没有任何地方证明了毒就是孙维投的。正如孙维所说的他们家被窃听,如果是真的,窃听半天拿不到证据,反而只能离证明孙维是凶手这一判断更远。这只能说明黑客弱智,甚至打草惊蛇。他至少应该沉住气,在这些人没有意识到被窃听的情况下,等到泄露有效证据的时候再去披露。当然,也许黑客已经认识到不可能以这种方式取得真正有效的证据了,于是他就把这种只对舆论有效,但却对法庭无效的东西抛出来。
再次,对于孙维马甲骂朱令,道理跟上面是一样的。第一那些马甲是不是孙维存疑,第二即使能够证明孙维恨朱令,但这也并不能证明毒就是孙维投的。
连孙维的张律师要求以“心证”判罪,就是因为他意识到要找到能证明孙维投毒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所以你在这里大呼小叫地说已经找到有效证据,未免太过天真。要真有什么有效证据,事情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April 30th, 2013 at 12:14 pm
标题:网络证据技术问题在美国司法系统早已解决.我在半年之中目睹一场官司几乎全部使用网络证据胜诉. 朱令案不是证据问题
April 30th, 2013 at 1:13 pm
标题:那他还要求助于“心证”干什么?
就是因为没有有效证据才要搞什么“心证”。扯什么网络的技术证据充其量也只能证明孙维跟她的室友们写过那些信,或者孙维用那些马甲发表过那些言论,但是证明不了投毒的人是孙维。别的官司用网络证据胜诉,不等于这个官司也能,这根本就不能类比。除非你能找到孙维跟别人的通信里面承认是自己投毒的证据。否则你根本没门。
朱令案原来不是证据问题。就是说,本来是可以找到证据侦破的,但是被干预了以后,一拖近二十年,证据湮灭,于是现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证据问题-- 没有证据你如何判她有罪?
April 30th, 2013 at 3:11 pm
标题:说得好!“网络的技术证据充其量也只能证明孙维跟她的室友们写过那些信,或者孙维用那些马甲发表过那些言论” 孙的发言那是证词
看看她的BF都不再出现
就知道她不是一般的猪头了
就这种人
毒也就毒了
还找什么凶手啊
注:下面这条已被删,是从别的网友转载的里发现的。
作者:lulu87926 回复日期:2006-1-6 22:1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江山人家孙维的爷爷都有份
江山都是人家孙家的
这要是在古代就是只比皇帝次一点的大官 【高亮】
除了皇帝
想毒谁就毒谁 【高亮】【高亮】【高亮】【高亮】
更何况毒个猪头朱令
作者:lulu87926 时间:2006-01-06 22:29:37
统治阶层就是这样杀人不用偿命 【高亮】【高亮】
为什么?
江山是人家的
怪就怪朱令是个猪头
见到公主还不下跪 【高亮】【高亮】
猪头就该被毒
这没什么可说的
作者:lucy1987926 时间:2006-01-06 23:00:52
你们都懂个屁
孙维是什么人
公主 【高亮】【高亮】
公主毒猪头
怎么了?
April 30th, 2013 at 3:50 pm
标题:请点击楼上我的帖子看里面的内容
April 30th, 2013 at 4:16 pm
标题:那只是“可能”,不是证据
关系不好“可能”会导致投毒,但并不“一定”会导致投毒。否则的话,一个人死了,那么就可以把所有跟他吵过架的人抓起来枪毙,这不是荒谬绝伦吗?
朱家的律师太差,连起码的逻辑都不懂。却钻进这种牛角尖里面,把真正重要的事情给耽误了。
April 30th, 2013 at 11:29 pm
标题:特讯:铊党全面溃败。蛮族勇士智斗铊党,孙维批马甲上阵叫骂
参见蛮族勇士微博http://weibo.com/whatlaw
天涯帖子: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124261-1.shtml
May 1st, 2013 at 8:48 pm
标题:问题是,即使法律上确证孙说了那些恶毒的话,证明了她的动机,学校也可以证明她有机会接触毒药,但
有否确凿证据证明她干了这件案子?这些证据必须是公安机关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可惜就是这一点,公安机关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收取证据的侦查过程。结论都是含含糊糊的。。。
May 9th, 2013 at 10:05 pm
标题:!!!
他们几个发的邮件—这个邮件是真实的吗??“黑来的邮件?这么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