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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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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TurtleCreek




头衔: 海归少校

头衔: 海归少校


加入时间: 2004/03/24
文章: 185

海归分: 21595





文章标题: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746 reads)      时间: 2004-5-17 周一, 12:32   

作者:TurtleCreek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评论: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2004年05月17日

作者:王吉鹏 出处:博客中国

在我的眼里,网吧的“原罪”,归根结底是社会制造的过程

自从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两个少年因为通霄上网玩游戏,导致被火车撞死的悲剧之后,网吧和网络游戏就一下子又走上了前台,成为被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在我的印象中,网吧从诞生之日起就背负着更多的负面效应,很多新闻里,青少年学坏、身心扭曲、未成年犯罪等都和网吧不可避免的“链接”在一起,在某些人的眼里,网吧就好象是少年犯、强奸犯、诈骗犯的“恐怖”培训基地,进一趟网吧,出来就会杀人放火加抢劫无恶不作了。而网络游戏的负面效被渲染得更为严重,玩物丧志不思进取沉迷虚拟世界等就是网络游戏的最佳评语,再加上现在网络游戏里打打杀杀的是一个普遍现象,所以很多人又把青少年犯罪和网络游戏连在一起,甚至说网络游戏是青少年犯罪的最主要原因。于是在这股声浪的后面,封杀网吧、封杀网络游戏的调子又开始高弹起来,一时间,在某些人某些媒体的眼里,关了所有的网吧,删除了所有的网络游戏就国可宁、家可安、少年也可以学好了。在他们眼里,这些都是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是不可化解的,所以只有一关了事。

那么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什么错?错在哪里?他们真是不可救赎?真是陷万千少年于水深火热之中吗?网吧和网络游戏是不是象基督教的教义所说的那样,是生来就具有原罪的?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在基督教的教义里,原罪和救赎是其中基本的概念。据说上帝创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他们居住在伊甸园中;由于他们违背上帝的禁令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而犯下过错,最后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使他们终身劳苦方能生存,这就是原罪。人类就是因自己的始祖所犯的罪,因此一生下来就都带有原罪,并且这种原罪还使人无法自我拯救。但是,上帝是仁慈的,他并没有抛下人类不管,而是通过自己的独子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赎罪,来拯救人类,这就是救赎。

按照基督教观点,人是生而具有原罪的,世间万物也同此理。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都有两面性,积极和消极因素并存,在某种条件下消极的一面其实就是事物与生俱来的原罪。我们常说科技是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那么坏的一面也就等同于原罪,是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得不被人类所面对的,就象我们发明汽车,但也出现了在车轮上丧生的人群,据不完全统计,自汽车发明以来,死在车轮下的人类要超过4000万人,比第二次世界大战死的人还要多。原子弹根本就不是人类应该拥有的,但科技的进步最显而易见的负作用,就是使全人类都活在核武器的威胁之下。

网吧和网络游戏也是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而出现的,所以不可避免地也会出现所谓的原罪,也就是它消极的一面。那么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究竟是什么呢?我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思考了很多天,但始终没有想出一个非常概括、准确的概念来说明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也许网吧和网络游戏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它的原罪?但寻求利益最大化是所有人和事物存在的基本,企业如是,政府也是如此。也许是网吧和网络游戏使信息得到最大程度的传播?但问题是所有信息的传播都是经过合法程序建立的,包括网吧的成立、网站内容的供给、游戏内容的提供,所以这一点也不是。那么是因为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存在使青少年玩物丧志,失去进取心了吗?我觉得也不是,毕竟网吧和网络游戏不是洪水猛兽,不是狡肉机,进去了就会深陷泥足,虽然基于网吧和网络游戏本身也出现了很多活生生的事例,但不能因此就整个否定整个产业,就象我们不因为菜刀能杀人,就立法不允许卖菜刀一样?

那么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什么原罪呢?我的理解是,如果非得探讨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那就是我们的科技发展得太快,而社会普遍群体的思想和文化建设却没有如期的适应,这才是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而象某些媒体和某些人总结的玩物丧志问题、青少年学坏问题、性犯罪问题、暴力问题、黑网吧问题等,这不是网吧的原罪,而是被社会制造出来的强加于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这些“原罪”的产生一方面源于社会群体的被导向化的价值判断,因为在这个传统社会里,只要是玩游戏,上网等都会被视为不务正业,只有埋头苦读书才是好孩子;一方面源于网吧、网络游戏产业飞速发展过程中,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及时、不规范所出现的疏漏。这种疏漏的表现就是管理不及时、立法不及时、界线模糊,而且因为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整个社会文化和制度的提升速度,所以出现问题也是难免的,这也是科技进步人类必须付出的代价;第三方面是源于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管理失控,政府应该是主要承担者,和网络色情问题一样,立法的缺失、管理的失控、执法的弹性收缩、多头管理的误区存在都是问题的关键环节。

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社会化制造的结果,可怕的不是网吧和游戏产业的本身,也不是经济利益的本身,而是我们对于科技的拒绝和现代文化的一种错误观念,这才是网吧原罪妖魔化后社会需要承担之重。

被社会制造的网吧和网络游戏原罪

被社会制造的网吧和网络游戏的原罪可以分为两个层面观察。

第一个层面是网络和网络游戏存在而导致的一些社会问题(但我觉得这不是原罪),典型的一是网吧、网络游戏的使很多青少年流连忘返,使很多人玩物丧志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归结于游戏和网吧本身,根源应该从社会大环境、教育环境本身来寻找。看看青少年成长的环境,除了网吧我们又为他们提供了什么更能吸引他们健康的娱乐设施。

其次我们应该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网络游戏和网吧,在我的记忆中,八十年代初期,我们这一代人连看小人书连环画都被老师和家长指责为玩物丧志,看电视也是受限制的,因为怕耽误学习。上初中的时候家长和老师如果发现你看武侠小说那更是大逆不道,我就因为看《射雕英雄传》被老师发现并没收,并被罚站三节,还写了检讨书,告诉家长后,更被我爸胖揍一顿,但这也没有影响我看完金大侠所有的武侠小说。网吧问题也和我们当年看武侠小说、看连环画一样。但比较起来,上网的负面效应不一定要大于武侠小说和连环画。所以这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必然会出现的新事物,应该纵深地看。

第三,玩物丧志这一问题的本身是社会和家长本身失职的一个表现,使社会问题简单化扁平化的归罪于网吧和网络游戏。应该承认,很多网络游戏都会使人入迷,但有效的疏导和教育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将社会和家长、学校的责任都一股脑推给网吧和网络游戏。记得盛大的陈天桥在谈到网络游戏的风险时,社会风险是他最看重也是最需要防范的。我们应该承认网络游戏和网吧的的社会风险,但不能所有的担任都由网吧来承担。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在我们的现有的网吧管理上,是严格要求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假定这一条例执行的很好,那么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应该都是在网吧以外,也就是家里和学校,那么家长和学校应该来承担这部分责任。假定我们执行得不好(现实情况也确是如此)那么这个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应该是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也不是网吧和网络游戏本身。

被社会制造的网吧和网络游戏的社会问题还有一个典型问题是犯罪问题,很多人把这归结于网吧与网络游戏本身,说是因为网络游戏和网吧的存在使青少年犯罪增多,使社会治安恶化,所以有人大代表提出应该查封网吧。这让我联想到最近看到的一个新闻,说一青年因为打麻将输钱了,无奈之下拦路杀人抢劫,被警察抓住之后感叹说都是麻将害了我。按照“网吧会导致犯罪”逻辑,那么麻将也应该被禁,只要家里有麻将的都应该销毁。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以个体或者小部分人的失误而归罪于整体,是典型的管中窥豹逻辑。如果真的按这个逻辑推下来,那么菜刀也别卖了,因为他能杀人,绳子也别制造了,因为可以用他上吊。网吧和网络游戏有的负面效应,但这种负面效应不应该被夸张到如此境界。

第二个被社会制造的原罪的层面是网吧和网络游戏中存在的行业性问题,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一是黑网吧问题,二是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三是违法传播有害信息问题,四是超时经营问题,五是内容(暴力、色情)问题。

应该看到,这些所谓的问题的实质不是网吧和网络游戏的本身问题,而是管理部门的问题,但现在的结果却是管理部门的责任被弱化,而变成了网吧和网络游戏与生俱来的原罪问题。

以央视最近的焦点访谈两个在网吧玩游戏的少年之死为例(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这一期的节目足够让人警醒,但事实和说理太牵强了,有强加之罪之感)。两个少年之死因为是在黑网吧玩通霄游戏而导致睡在铁轨上致使惨剧发生。但这一惨剧的第一责任者不是网络和网络游戏本身,而是应该由重庆市的相关管理部门来承担的,一个黑网吧的诞生有很多环节是无法回避的,谁为这个黑网吧提供光纤宽带接入?要知道没有宽带接入这一关,黑网吧根本是不能运行的。谁为这个网吧提供租住房屋?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社区执法单位就没有一家发现黑网吧的存在吗?如果没有发现那说明是工作的失职,如果发现了没有管那更是在草菅人命。几年前轰动一时的北京蓝极速网吧也是如此,没有有关部门的或是纵容(发现了不管)或是无能(没有发现)也不会酿成数人被烧死的悲剧。

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更是管理者的工作失控所在,网吧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但为何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网吧经营业主的问题,但最主要的是管理部门的群体不负责任,既然有明文规定,为什么不加以严格执行?在我的观察中,执法不严是最重要问题,很多执法部门都抱着罚款创收的目的去检查未成年人进网吧的,伴随着这一问题的本身就是执法者的腐败问题,收红包拿黑钱,所以也就挣只眼闭只眼,这应该是网吧管理的一个普遍问题。这样的反复几次,就会使网吧经营者逐渐放松这个尺度,同时再加上一些当地有背景、有后台的人为所欲为,就更会助长这个风气,自然而然也就使这一条例流于形式了。

顺便说一句,我个人认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一规定未免过于武断,值得商榷,因为它等于变相剥夺了一部分青少年的知识获得的权利,但在网吧管理混乱这一大前提下,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件事。

至于超时经营问题也和前面谈到的一样,核心也是管理部门的问题,只要执法严格检查得当也不会发生此类问题。

而至于网吧中出现的色情问题、网络游戏中的暴力问题,这更应该从管理者的身上找问题了,如果真的认为某一款网络游戏有暴力问题,那么就应该好好审核其内容,过于暴力就应该修改,不要让其上线发行,如果上线发行就应该是在社会允许的条件下;色情问题也是如此,如果我们的管理足够严格,第一色情的内容就不会在网站上明目张胆的出现(当然这好象是不可能的),第二也不会在网吧里随便的出现,所以归根结底还是管理的问题,不要轻易的就把这种责任推到网吧和网络游戏身上。

原罪之惑:谁应该被拯救?

上帝的救赎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因为博爱、因为无私所以才会有上帝之子的献身。被社会化制造的网络游戏原罪我们已经分析完了,那么这种原罪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谁应该被救赎呢?我觉得从网吧和网络游戏本源上的原罪来看(即科技进步与社会思想文化脱节),需要由社会和群体一起承担,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痛,唯一的希望就是缩短这种痛楚和伤害的时间。

而被社会制造出来的原罪,如黑网吧问题、未成年人进网吧问题等等,则应该由网吧的管理单位来承担,他们应该是第一责任者。蓝极速网吧发生后,看了很多报道,但没有看到工商、文化、消防、驻地派出所等单位的人公开受到惩处。重庆少年之死问题的后续报道里,也没有出现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归属,而只把这一切推到网吧上。在我看来,少年之死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该重庆网吧的相关管理部门,“不作为”就是他们最起码的责任,应该说清他们的责任。现在承担责任引咎辞职的政府公务员越来越多,为什么不见重庆相关网吧管理部门出来总结一下真正的原因,媒体应该更关注网吧的管理部门而不是探讨网吧应不应该存在。

另外,我觉得需要救赎的还有我们对于互联网行业、网吧行业、网络游戏行业的多头管理模式。现在的现状是管得人多,出了问题承担责任的人少,工商、公安、文化、税务、信息、安全、通讯等都能管到,但出了问题却很少有人来承担,部门利益的争夺成为一很重要的方面。所以长远发展看,是不是将这些部门组合成一个特别部门,专门抽调出一批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出了问题也好找责任人。网络、网吧、游戏都是新兴产业,所以需要管理者及时的调整思路,毕竟这是关系到一代人成长的大事,而不要单纯的从产业的概念、经济的因素上来理解问题。

作者:TurtleCreek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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