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建议]《儒家的法律也是可以杀人的!》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分屏
表形显示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建议]《儒家的法律也是可以杀人的!》
东海一枭2
[
博客
]
警告次数: 1
头衔: 海归准将
声望: 教授
加入时间: 2006/09/21
文章: 1398
海归分: 164915
标题:
[建议]《儒家的法律也是可以杀人的!》
(1470 reads)
时间:
2009-8-01 周六, 20:30
作者:
东海一枭2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儒家的法律也是可以杀人的!》
儒家也是有法律的,儒家的法律也是可以杀人的。这本是句废话,却大有强调的必要。
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不少人包括一些儒家学者遂想当然地以为儒家反对刑法的。这真是谬以毫厘、差以千里矣。
要德治,要导之以德,不要导之以政,并非不讲“政治”;要礼治,要齐之以礼,不要齐之以刑。儒家认为仅有政刑是不够的,要以礼为本,以德为本。须知儒家的礼,是统摄一切国家文物典章制度也包括法律在内的。礼,刑法在其中矣。
对待法的态度,儒法两家不同在于,法家以法为本,以君为本,不讲道德,反对道德;儒家之法本于礼、礼本于仁,故儒家之法合乎仁义和民本原则。
儒家以刑法为末,并不意味着不要刑法(本末有别而不二),更不意味着儒家的刑法不会杀人----某些儒者一听“杀”字便以为“非儒家”、“不仁义”,不知威严不碍慈悲、灭恶正是大义、秋杀无非天恩之大理,腐儒小人而已。
儒家强调为政以仁,胜残去杀,但罗马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法律的公正严明不能破坏,特别是据乱世,所谓义刑,所谓明正典刑,都是离不开杀的。仁,不是空谈道德无所作为,更不是培养盗贼、纵容邪恶、包庇罪犯!2009-8-1东海老人
欢迎驾临:
https://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
https://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4&ID=7784&page=1
作者:
东海一枭2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建议]《儒虽少数,兴华必儒》
海归主坛
2009-7-30 周四, 15:06
[建议]《穷爸爸,富爸爸》作者罗勃特推荐的在家上网创业.
创业园区
2012-6-27 周三, 00:21
[讨论][建议]《东海老人:“丧心病狂”的涂博士们》
海归主坛
2009-10-24 周六, 17:39
[建议]《东海老人:提醒jiabujia先生》
海归主坛
2009-10-13 周二, 12:24
[建议]《道不同不相为谋》
海归主坛
2009-10-12 周一, 10:51
[建议]《东海老人:官虽易跑道难行》
海归主坛
2009-9-11 周五, 12:17
[建议]《东海老人:半字治天下》
海归主坛
2009-8-28 周五, 17:13
[建议]《“凡是圣人都最骄傲最自大”》
海归主坛
2009-8-28 周五, 09:15
返回顶端
[建议]《儒家的法律也是可以杀人的!》
--
东海一枭2
- (651 Byte) 2009-8-01 周六, 20:30
(1470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
回复主题,
不能
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
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
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
添加附件
不能
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4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