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教育者常把文学当成是学习语言的重要工具,教材中选了很多文学作
品,老师也鼓励学生课外多阅读英美文学作品。

很多英语学习的刊物也介绍流行英美小说。比如,我上大学的时候,“英语学习”刊物就重点介绍过美国的流行小说“爱情故事”,讲的是哈佛的两个大学生的爱
情故事。

介绍者推销这部小说的时候,说这书中用了很多当代英语流行的词汇,言外
之意,就是我们平时教科书上教的英语已经不流行了。

我最近回头看这本书,才知道自己被误导了。

所谓的英语流行词汇,其实指的是俚语,而俚语在正式的场合是不用的。在
公司里上班,政府部门工作,都提倡使用正规英语,而不是俚语。所以,对于英
语是第二外语的人来说,学习俚语不应该是学英语的重点,特别是对中国的学
生,是可以忽略的。只有真得到美国生活,在有多余精力的时候,再适当去了解
一些也不迟。

比如,在“爱情故事”中,有这样几句话:

"Listen, I need that goddamn book."

I can’t say I gave her costume an honor grade, however; it was a bit too
Boho for my taste.

And as I walked Jenny back to her room, I had not despaired of ultimate
victory over this snotty RadCliffe bitch.

"Don’t be too cocky," she replied. "Third is still only third."

其中的goddamn, Boho, snotty,cocky都是俚语或者不正式的用法。

其他的一些流行小说都有同样问题,所以,都不是很好的学英语的材料。

经典小说确实用的是标准英语,我在国内的时候,老师推荐John Steinbeck
的“珍珠(The Pearl)”,Theodore Dreiser’的“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这些经典
的小说有另外一个问题,作者观察力特别强,他们长篇累牍地描写自然场景,心
理活动,而这些细节并不是一般人所需要表达的。一般人学英语,希望学习如何
表达一些请求,或者讲述自己的一段经历,或者交流思想,看经典文学作品满足
不了这种需要,它只能作为一种供人欣赏的艺术形式,可是,并不使用。正如看
京剧学不好汉语一样。

所以,阅读文学作品不是学英语的一个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