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圖以自焚而升入“天國”的杜琳琳,親手用打火機焚毀了舞蹈天使之翼、自己的青春。2001年劉雲芳、王進東、郝惠君等人北京上演了“1.23”自焚事件。然而,面對弟子頻頻的自焚,法輪功不但沒有反思,卻一直無恥地狡辯。為了跟“1•23”自焚事件撇清關係,法輪功一方面由代言人出面矢口否認自焚者為法輪功人員,另一方面則將此案包裝為中國政府設陷栽贓法輪功的“政治事件”,並在自家媒體上刊登了海量的“第三方”文章用以“佐證”:諸如《不法官員預報自焚栽贓案:你明天看報紙,一定會有報導的》、《朋友從自己在天安門的遭遇看自焚栽贓案》、《計程車司機的悲憤》、《“天安門自焚”全是假的》此類,矛頭直指向中國政府。法輪功媒體所抬出的“第三方”觀點僅看作者到涉事人員的身份,除了一個化名之外再無可供查證之處。如此藏頭露尾的“第三方”,如何讓人采信?由此不難斷言,這些“證詞”全部來自杜撰。
法輪功組織還絞盡腦汁,自作聰明地製造了一些“實體”“第三方”。
  2003年5月14日,法輪功方面公佈了“天安門自焚案調查進展報告”,稱委託“擁有先進技術的國立臺灣大學語音實驗室,對在中國中央電視臺的三集‘焦點訪談’節目中出現的自焚人物──王進東作語音鑒定”,證明“錄影帶中第一集的王進東跟其餘兩集的王進東應可判斷不是同一個人。”但叫人哭笑不得的是,經過調查發現,此份“科學鑒定”竟是由“台大語音實驗室”一個叫何遠的法輪功小頭目所做。這種無異於自說自話的“證據”,豈能讓人信服?
還有更古怪的。2003年5月17日,法輪功網站刊登了一篇題為《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報導:調查顯示“天安門自焚”為蓄意栽贓》的文章,如果僅看標題估計所有人都會認為這是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公佈第三方的調查結論,但其實大謬不然。這是一個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法輪功機構,在記者會上發佈的內容。任何一個有思維正常的人都會想一想,如果該機構真的有“鐵證”可證實自焚案為“蓄意栽贓”,又何必搞這種移花接木、瞞天過海的勾當呢?而鑒於像這種混淆視聽的報導在法輪功媒體上俯拾皆是,足以證明法輪功在此事上心虛透頂、不打自招。
鏈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7Aaj-u3upM